民商经济法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及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的通知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0-04-02
本文关键词:民商经济法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及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位指导教师、各位同学:根据校教务处本科毕业论文的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延期提交及撰写与指导阶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2020年4月13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交由指导教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定稿,交由指导教师对论文定稿审阅并给出成绩。
2020年4月17日至4月18日,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和相关材料,由于民商方向论文数量庞大,后续工作量较大,为保证论文工作能按时保质完成,所以提交时间较教务处提交时间略为提前。
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初稿、修改稿以及定稿提出的修改意见(或评语)均应填写在《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相应栏目内。
二、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联络渠道通畅,学生应及时与教师联系。如果学生没有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请指导教师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应和指导教师沟通,确定毕业论文体裁,并将相应体裁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发给指导教师,方便教师评分。
所有选择民商经济法学院方向的同学,请于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纸质版论文和材料 (学生本人提交给各负责人),提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有打印条件的可提前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专业方向提交地点负责人
民法、知识产权法逸夫楼3层3076室郭老师
财税金融法、劳动法、经济法逸夫楼3层3069室秦老师
民事诉讼法、商法、环境法逸夫楼3层3070室李老师
(1)论文定稿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符合《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2)《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请指导教师就指导意见填写具体的指导内容并签名。
(3)《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请指导教师给出论文成绩并签名。
以上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请修改合格后再次提交。因材料未按时提交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2.提交电子版论文和材料(本院学生向班级负责人提交,外院学生向小组长提交)
(1)毕业论文定稿的电子版(Word版),文件以“学号+姓名+论文”命名(例“2016201666某某某论文”)。
(2)《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电子版,教师指导意见内容应与纸版一致。文件以“学号+姓名+控制表”命名(例“2016201888某某某控制表”)。
(3)《毕业论文汇总表》,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务必将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填写正确。
(4)毕业论文定稿电子匿名版(Word版),需要将论文封皮下方的学院、年级、班级等信息以及论文最后的签名及论文致谢删除,文件以“学号+姓名+匿名论文”命名(例“2016201666某某某匿名论文”)。
(5)《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表》电子版,文件以“学号+姓名+评分表”命名(例“2016201666某某某评分表”),评分表需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指导老师签名可使用电子签名,若无电子签名也可直接敲入。
以上材料(1)、(2)、(3)、(4)、(5)的电子版,按每人一个文件夹存放,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
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学生以各班级为单位,由各班专人负责。选择其他法学院专业方向的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也需提交电子版。本院、外院需分开存放至两个文件夹。
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选择民商经济法学院方向的同学,请将电子版发送至小组长邮箱(小组长联系方式附后)。
请各班级负责人、各学院小组长于2020年4月18日17:00时之前收齐电子版材料(《毕业论文汇总表》由小组长汇总后提交),4月19日各小组长查缺补漏检查收到的所有材料并于下午16:30之前发送至msbylw@163.com(由于民商方向论文数量过多,为避免造成混乱,本邮箱仅查收小组长和民商院各班级负责人邮件,其余散发邮件均不查收)。
三、论文质量控制
(一)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学生写作规范情况,在指导过程中,发现学生引注不规范的情况,应及时要求其改正。
(二)学校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学校将在毕业论文撰写和指导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原创性检查,对发现有抄袭的论文将做出严肃处理。
对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的,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抄袭、剽窃不超过论文全文10%的,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答辩。
2.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10%—20%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或延期一学期答辩的处理。
3. 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20%以上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答辩的处理。
(三)毕业论文质量检查结果的公布及后果
1.学生凡被查出过抄袭行为的,经责令重写后,无论写作水平如何,其成绩只能为及格或不及格。
2.学生重写后仍然存在抄袭行为的,按考试作弊论处,其毕业论文成绩以零分计,并参照《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撰写、指导、评阅、原创性检查工作原则上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9]第088号)(http://jwc.cupl.edu.cn/info/1084/6045.htm)执行。
2.毕业论文指导通过电子邮件、社交软件等线上指导方式进行。指导老师在此期间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特别是要多与在疫区的学生沟通,给予其人文关怀。
3.身体有病患、家里使用电脑或网络不方便的学生,请通过班级负责人或者小组长向论文管理学院提出申请。
4.需要查阅文献资料的学生,可以使用VPN,远程访问学校图书馆电子资源。
5.毕业论文纸质材料提交时间、答辩方式、答辩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五、毕业论文提交工作外院小组长联系方式
法学院:
实验班1班: 郑航君 电话13661297965 邮箱:514158384@qq.com
实验班2班:邵泽豪 电话13588704704 邮箱:hunkqazwsx@126.com
实验班3班:寇 栋 电话18810769681 邮箱 koudong0622@163.com
实验班4班:李江红 电话 13021961922 邮箱18382062837@163.com
4+2及辅修:惠海红 电话18101210076 邮箱13391809923@163.com
4+1(1-4班)周紫薇 电话13126695622 邮箱13126695622@163.com
4+1(6/7班) 郜鑫 电话18811516398 邮箱gaoxin613@163.com
4+1(5/8/9班)晋江枝 电话18813068896 邮箱honey_j1997@163.com
国际法学院:
1/ 2/ 3/4班: 胡 迪 电话15811592609 邮箱15811592609@163.com
5/ 6/ 7/8班: 乌童昕 电话13021971577 邮箱 wutx0820@163.com
刑事司法学院小组长:
1/ 2班: 汪一恒 电话15600120588 邮箱 w2538337896@163.com
3/4班: 王武云 电话 18810770832 邮箱wwy2016501118@163.com
5/ 6/ 7班:包欣艳 电话15887801801 邮箱 643562531@qq.com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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