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家留基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生申报及学院评审指南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0-04-15
本文关键词:2020年度国家留基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生申报及学院评审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项目选拔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并贯穿选拔的全过程。
2.坚持安全第一。把师生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时刻保持警惕,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3.坚持保障质量。严把质量核心,从严要求,细致管理,确保选拔推荐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优化选拔流程,简化材料要求,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减轻疫情对学生申请的影响。
(二)工作要求
针对疫情发展新形势,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3月20日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对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项目调整申报时间,适当简化申报程序,采用线上申报提交电子版材料方式,切实保障学生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力争圆满完成本年度选派任务,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时间安排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学生申报
学生申报材料的整体要求依然按照2020年1月17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rs.ruc.edu.cn/info/1017/2012.htm执行,均采用电子版形式提交,每一项材料形成一个PDF文档,学生全部材料放在一个以“学院+学号+姓名+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命名的文件夹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学院审核。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此表由国家留基委网报系统自动生成,请将该表电子版以“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院+学号+姓名”命名,该表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可以电子签名,也可以打印出来签名后扫描成PDF文件。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国家留基委网报系统自动生成,此表最上方学校相关信息和最下方“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部分请务必不填任何内容,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填写。此表中的个人信息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单位推荐意见”部分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针对每位申请人分别填写;此表需各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建议申请人先将此表打印后填上相关“个人信息”部分后再扫描成PDF文件并以“2.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发给各学院评审。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此表请务必使用我校专用表格(2020年1月17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rs.ruc.edu.cn/info/1017/2012.htm中附件4),申请人直接填写上半部分个人基本信息,以“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后将WORD格式文档提交学院,学院组织后续相关评审。
4.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此项材料在留基委最终审核中非常重要,请按照留基委材料“申请材料说明”中的要求认真准备,以“4.邀请信+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后将PDF格式文件提交学院审核。
5.外语水平证明
外语水平证明相关材料以“5.外语水平证明+学院+姓名+学号”命名后将PDF格式文件提交学院审核。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相关证明的申请人,我校允许其先行申报,如获国家留基委最终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6.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请将国内导师推荐信扫描后以“6.国内导师推荐信+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并发送PDF文件至学院审核。请注意此推荐信需有导师签名,可以采用电子签名,推荐采用打印出来并签名后再扫描的方式进行。
7.联合培养计划(外文撰写,中外双方导师签字缺一不可)
联合培养计划无固定格式,模板可参考2020年1月17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rs.ruc.edu.cn/info/1017/2012.htm中附件5。请以“7.联合培养计划+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并发送PDF文件至学院审核。请注意此联合培养计划需有双方导师签名,可以采用电子签名,推荐采用打印出来并签名后再扫描的方式进行。
8.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国外导师签字)
请以“8.国外导师简历+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后将PDF格式文件提交学院审核。
9.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请将成绩单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以“9.成绩单+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后提交学院审核。正式成绩单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若因疫情影响,确有需要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成绩单的可联系相应学院的教务秘书,或我校研究生院、档案馆协助办理。
10.有效身份证
请将身份证电子版以“10.身份证+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后将PDF格式文件提交学院审核。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请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以“11.最高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后提交学院审核。“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
12.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渠道的申请者,除准备以上材料外,应同时按照对应的选派简章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若申请的项目还有其他材料提交要求,请以“12.其他材料+学院+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后将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审核。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依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相关要求审核申请人基本信息和各项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学院评审结果须排序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同时,学院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教务管理平台,进入“培养管理-出国与资助-国家公派项目”,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排序推荐到研究生院;填写《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院系审核推荐表》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因疫情影响,各学院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开展校内评审推荐工作,各项材料均提交电子版,相关导师和专家签名暂可用电子签名,尽可能保障学生权益和申报工作的平稳有序。
1.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国家留基委网报系统自动生成,此表最上方学校相关信息和最下方“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部分请务必不填任何内容,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填写。申请人已经如实填写了此表中的“个人信息”部分,并将此表提交学院。
各学院需对每位申请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建议将学生提交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并以“2.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学号+姓名+已推荐”命名后替换申请人原推荐表后报研究生院。
特别注意,单位推荐意见需真实有效,不能千篇一律,并将所有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具体文字录入一个WORD文档,以“学院+单位推荐意见”命名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此表请务必使用我校专用表格(2020年1月17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rs.ruc.edu.cn/info/1017/2012.htm中附件4),申请人已经如实填写了此表上半部分基本信息,并以WORD版本提交学院。
各学院需开展后续相关评审,组织三位(含)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评审结论如实填写在《意见表》上。其中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需由院系党委(党总支)对该生是否适合参加公派联合培养出具鉴定意见,勾选鉴定结论,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党委公章:评审组长需填写评审综合意见,勾选评审结论,全体评审专家需签名。之后,请扫描此表为PDF文件,并以“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学院+学号+姓名+已评审”命名后替换申请人原评审意见表后报研究生院。
特别注意,此表最后将由学校上传至留基委申报平台,并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评审,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整体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规范评审流程,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和评审质量。
3.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院系审核推荐表
此表请务必使用我校专用表格(2020年1月17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rs.ruc.edu.cn/info/1017/2012.htm中附件2),各学院汇总本批次全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相关信息,经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并以“学院+审核推荐表”命名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一)请严格按照学校延期开学的整体要求,严禁私自提前返京返校,若确因疫情影响导致相关材料准备有困难的,可及时向学院反映,学校将视情况统一协调处理。
(二)请申请人务必关注各类型项目的申报时间。尤其是少部分合作渠道的项目截止时间较为特殊,若申报这类型项目务必提前和学院、学校联系,确保申报顺利完成。
(三)申请人在报名前请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特别是因联合培养项目公布结果推迟至8月,原计划在此时间之前派出的申请人需与外方联系重新发送新的邀请函或外方确认原邀请函仍有效。
(四)本方案未明确的相关事宜以研究生院网站的工作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1月17日)》、《关于调整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2月27日)》和《关于进一步调整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3月23日)》要求为准。若出现学校相关的工作安排和国家留基委相关要求明显冲突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和研究生院。
(五)学院报送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请以“学院+国家公派项目材料”命名一个文件夹,内含一份以“学院+审核推荐表”命名的审核推荐表,一份以“学院+单位推荐意见”命名的单位推荐意见汇总,以及以若干个以“学院+学号+姓名+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命名的每名学生申请材料文件夹,并将整个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yjsypyb@ruc.edu.cn,邮件标题以“学院+国家公派项目材料”命名。
(六)本指南相关申请材料要求均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要求,其他公派项目材料要求基本与其一致,若部分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请以项目简章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人: 王强,联系电话:62511376,邮箱:yjsypyb@ruc.edu.cn
国际交流处联系人:卢娜,联系电话:62516909,邮箱:studyabroadruc@ruc.edu.cn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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