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0-04-15
本文关键词:关于进一步调整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研究院),各位研究生:面对疫情发展新形势,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3月20日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现决定在前期我校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rs.ruc.edu.cn/info/1017/2012.htm)和《关于调整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rs.ruc.edu.cn/info/1017/2036.htm)基础上,对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校内选拔推荐工作进一步调整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校内选拔推荐的整体要求,依然参照2020年1月17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rs.ruc.edu.cn/info/1017/2012.htm执行。在申报时间,申报途径,材料提交等方面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3月2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调整申报时间,适当简化申报程序,采用线上申报提交电子版材料方式,切实保障学生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本年度选派任务,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申报时间调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工作安排再次顺延,具体时间如下:
学生申请准备阶段时间调整为5月15日前;学生网上申报阶段时间调整为5月15日—5月25日;学院评审、公示并推荐到研究生院时间调整为5月26日—6月2日;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时间调整为6月3日—6月11日;学校上报材料到国家留学基金委时间调整为6月12日—6月18日;国家留基委公布资助名单时间调整为8月下旬。
此次调整涉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详见附件1)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不再调整,时间安排如下:
学生申请准备阶段时间调整为4月10日前;学生网上申报阶段时间调整为4月10日—4月20日;学院评审、公示并推荐到研究生院时间调整为4月21日—4月27日;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时间调整为4月28日—5月4日;学校上报材料到国家留学基金委时间调整为5月5日—5月12日;国家留基委公布资助名单时间调整为6月下旬
特别注意,已经博士入学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项目。我校每年申请赴外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数量不多,并比较集中在理工学科,请相关院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对于因疫情影响相关申请材料准备有困难的学生,请做好沟通协助工作。
2.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此次一并调整(详见附件2),校内选拔时间安排参照上述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工作安排不变,校内选拔时间安排参照上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
三、申报材料调整
申报材料的整体要求依然按照2020年1月17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rs.ruc.edu.cn/info/1017/2012.htm执行。考虑到当前学生返校时间待定,但攻读博士学位项目和部分特殊合作渠道的项目申报时间临近,特对这部分项目申报材料暂作以下安排:
1.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适当灵活简化,评审材料的提交均采用电子版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开展校内评审推荐工作,相关导师和专家签名暂可用电子签名。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
3.正式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若因疫情影响,确有需要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成绩单的可联系相应学院的教务秘书,或我校研究生院、档案馆协助办理。
四、其他说明
1.请严格按照学校延期开学的整体要求,严禁私自提前返京返校,若确因疫情影响导致相关材料准备有困难的,可及时向学院反映,学校将视情况统一协商处理。
2.请申请人务必关注各类型项目的申报时间。尤其是少部分合作渠道的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截止时间较为特殊,并没有再次顺延,若申报这类型项目务必提前和学院、学校联系,确保申报顺利完成。
3.申请人在报名前请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特别是因联合培养项目公布结果推迟至8月,原计划在此时间之前派出的申请人需与外方联系重新发送新的邀请函或外方确认原邀请函仍有效。
4.除此次通知所涉及的事项外,国家公派项目其他相关要求请遵照前序两个通知执行。若国家留学基金委后续还有政策调整,待国家留学网发布相关通知后再相应进行校内调整。
5.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王老师:62511376,yjsypyb@ruc.edu.cn
研究生院延期开学期间值班电话:62511219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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