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在职研究生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0-06-07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始建于1950年,是中国人民大学最早设立的八大院系之一,也是新中国第一个培养财政金融领域高级人才的基地,著名财政学家安体富教授和金融学家陈雨露(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教授分别担任首任和第二任院长。
财政金融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唯一能够颁发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学院,金融学、财政学专业在历次全国学科专业评比中始终名列第一,是最正统、最正规、最正式、最权威的金融学和财政学专业。
一、课程考试办法 四年有效,在四年之内:
1. 通过本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实行试题库考试和非题库考试;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
⑴ 题库考试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考试。持卡者必须在3月上旬和9月上旬到学校办理本次考试申请手续,过期一律不补办;不合格者,因故缺考者按0分计,下次重新申请参加考试,考试费每次申请每次交费。
⑵ 非题库考试由财政金融学院根据教学安排组织,考试费第二学年一次交清。不合格者,允许重新考试,不再交费。
2. 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一是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二是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我院所有专业属于一级学科的"应用经济学",综合水平考试涉及五门专业课:财政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专题、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一次,一般是3月上旬办理申请手续,5月下旬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考试费按教委规定收。
二、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申请
1、全国外国语、综合水平考试通过,校内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通过,有相关科研成果者可以申请论文写作,申报拟研究的论文方向、课题。
2、研究生院正式下发了、的学员可以申请,安排指导老师。
3、在规定时间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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