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GCT复试分数线与调剂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01-10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与调剂要求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已确定,定于2016年1月11日至12日进行复试。我校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接收校外招生单位考生(限工程硕士相关领域和公共管理硕士)调剂要求,具体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一)教育硕士教育硕士按领域确定分数线,具体见下表:
(三)公共管理硕士全国联考科目(外国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总成绩不低于135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
(四)工程硕士1.有学士学位考生GCT总成绩均不低于190分。
2.无学士学位考生GCT总成绩均不低于205分。
(五)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GCT总成绩不低于190分。
(六)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技术教育学)GCT总成绩不低于190分。
二、调剂
我校2016年在工程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类别分别接收少量调剂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硕士1、工程硕士调剂领域名称(代码)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集成电路工程(085209)、计算机技术(085211)、工业设计工程(085237)2、调剂要求调剂考生必须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016年GCT总分不低于195分。原报考院校属地为上海市,符合我校2016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报考条件(详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
根据国家录取工作规定,“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即调剂考生原报考的工程领域(代码)须与我校招生工程领域名称(代码)相同。
我校不接收无学士学位人员调剂申请。
调剂生源的录取人数,视学校工作计划和院系具体情况而定。
3、调剂申请材料(以下材料缺一不可)①1份(见附件1,表中本人签字处需签字);②GCT成绩单1份;③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本人签名,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均用A4纸(成绩单除外)单面打印按所列次序装订。
4、调剂材料寄送地址①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领域
(二)公共管理硕士1、调剂要求全国联考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40分,英语不低于40分,原报考院校属地为上海市,符合我校2016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报考条件(详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
2、申请调剂材料(以下材料缺一不可)①1份(见附件2,表中本人签字处需签字,原报告单位盖章);②初试成绩单1份;③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本人签名,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均用A4纸(成绩单除外)单面打印按所列次序装订。
3、调剂咨询电话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021-32527423。
三、复试安排
我校复试时间定于2016年1月11日至12日。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职业学校教师政治理论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资格审查和专业课复试由院系自主确定时间。
工程硕士和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资格审查与专业课复试由院系自主确定。
我校近期会刊出各学位类别复试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复试信息,请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栏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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