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单独考试)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07-20
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党政管理干部队伍,经学校批准,2020年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招收行政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
一、简介
我校行政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是为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提高行政管理的理论和业务水平而采取的一种学习形式,属于研究生学历教育。通过入学考试录取的学生,修完规定课程,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由武汉大学颁发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并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二、计划招生人数
13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确定。
三、学制
3年
四、学费标准
每人每年3.3万元人民币。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所批准的本专业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必修课程的设置与在学研究生的基本一致,选修课程的设置兼顾在职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予以安排,总学分数与在学研究生相当;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主讲。
六、教学与管理
所有教学与管理都必须严格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质量的原则。在职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广东研究院进行。从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学生在职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自学、面授、讨论和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本班主要利用双休日授课,必要时也可集中授课。
学院选派1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全面负责该班教学计划的组织和实施,并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该班的日常管理,研究生院对研究生班的教学和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和不定期检查。
七、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考生在报名时须向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提供如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的推荐函;
(4)已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业务骨干”有关证明,及其它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
以上报考材料由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邮寄至武汉大学广东研究院汇总(建议使用顺丰或邮政特快专递,地址附后)。由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准考。
八、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加“网上确认”方式进行。所有报名单考班的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4201武汉大学报考点,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在指定网上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9年11月6日—10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查询。
九、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22日
初试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考生须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学和综合知识(含西方行政学理论、国家公务员制度、政策科学),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所有科目由我校单独命题,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0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通过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职业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创新精神等进行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十、录取
(一)录取办法
单考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依据招生计划,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方能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生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须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一、毕业待遇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二、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详见。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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