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暨第五届“明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0-04-17
本文关键词: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暨第五届“明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
各学院、各创业团队: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要求,现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暨第五届“明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以大赛为牵引,带动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大赛将举办“1+2”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2”是2项同期活动。国际赛道由省教育厅负责报名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评审。鼓励各院推荐本院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详见附件1)。
三、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组织,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创业学院)。
大赛组委会聘请经济、管理、法律、哲学、工程等相关学科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家组成评审团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和参赛指导工作。
四、奖项设置
1.大赛对参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对获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并择优向省赛推荐。
2.大赛对各院组织单位设“优秀组织奖”。将根据各学院学生参与(学院参赛项目及学生数量占比)、学院组织指导(学院教师指导及经费投入)及项目获奖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学院授予本次大赛“优秀组织奖”,计入学院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
五、参赛对象、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1.类别一: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创新创业类及获得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创新创业类项目。此类别项目自动视为报名参赛,请各项目团队在5月10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报名程序,否则将影响项目立项或结项。
2.类别二:非类别一且符合大赛报名条件的在校生及5年内毕业校友。请此类别项目团队在5月17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报名程序。
(二)学校初赛(5—6月)
6月20日前完成校赛,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三)省级复赛(7—8月)
7月30日前完成省赛复赛,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全国总决赛(9—10月)
根据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的评审结果,参加全国总决赛。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本次比赛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及项目挖掘及培育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和跟踪指导。
2.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助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大赛联系人:教务部许邦权、电话:88385033;校团委(创业学院)李司铎、余秋廷,电话:88387068、88386542。
教务部 校团委(创业学院)
2019年4月25日
本文关键词: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暨第五届“明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
免责申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收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使用,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